本科生科技导师制是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改革人才培养方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强学风建设的重要举措。为保障本科生科技导师制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本科生科技导师制的目的 1 优化本科生培养模式,丰富本科生实践教学内容,强化本科生创新意识、合作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创造性、复合型人才。 2 增进师生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促使教师的教学与科研有机融合,加强学风建设,营造教学相长的学术研究氛围。
二、实施本科生科技导师制的基础 1 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拥有一支综合素质好、研究能力强、职称年龄结构合理的高水平师资队伍,为实施本科生科技导师制提供了有力的师资保障。 2 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拥有山东省重点强化实验室和青岛市重点实验室,具有完备的实验设施和场所条件,为实施本科生科技导师制提供了优良的物质基础。 3 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承担了国家科技攻关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山东省科技发展项目、青岛市科技发展项目等科研项目多项,获得山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等省市级科技奖励多项,在水污染控制与污水资源化、固体废物处理与综合利用、环境生态工程、大气污染控制、建筑节能、列车空调技术、低品位能源利用、通风除尘与空气净化等方面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取得了多项标志性成果,为实施本科生科技导师制创造了浓郁的科研氛围。
三、实施本科生科技导师制的方式 通过对本科生开展科学研究训练项目,形成专利、研究报告、计算机软件、网站以及有一定理论价值与实际应用价值的调查报告、统计分析报告、咨询报告、学术论文等成果形式,来实施本科生科技导师制。
四、本科生科技导师制领导小组的组成和职责 1 学院成立本科生科技导师制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科生科技导师制的实施工作。 2 领导小组由院长、主管教学副院长、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各教研室主任和团委书记组成,院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主管教学副院长、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担任副组长。 3 领导小组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本科生科技导师制实施计划的宏观管理工作、导师的遴选工作以及科学研究训练项目的立项审批、结题、经费管理、提供实践场所和实验条件、评奖等工作。
五、本科生科技导师的任职条件和职责 1 本科生的科技导师应该由责任心强、教育经验丰富、教学效果良好、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任教师担任。 2 担任本科生科技导师的专任教师应具有讲师(工程师)以上职称。 3 本科生科技导师的职责是设计学生科学研究训练项目,指导学生完成训练项目,取得训练成果。在指导学生的过程中,科技导师应特别注意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合作精神和实践能力,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锻炼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
六、本科生科技导师的遴选及学生科学研究训练项目的管理 1 符合本科生科技导师任职条件且有意愿担任本科生科技导师的教师,需提交《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本科生科学研究训练项目计划书》。 2 本科生科技导师制领导小组负责审查提交的项目计划书,对于规划科学、具有创新性和实用性、适合本科生的研究能力的计划项目,经审批通过后可立项。 3 已经立项的计划项目将集中向环境与市政学院各本科专业三年级以上的本科生公布,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项目,导师也可根据项目的需要选择学生,在双向选择的基础上,成立项目小组。 4 学生也可以自行组成项目小组,申请立项;申请立项同样需要提交《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本科生科学研究训练项目计划书》,本科生科技导师制领导小组负责审查提交的项目计划书,必要时可举行答辩;学生可以自主确定科技导师,也可以向本科生科技导师制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由领导小组协助确定科技导师。 5 学生科学研究训练项目的执行时间原则上为一个学期,至多不超过一个学年,对于未能按期完成结题的项目将取消项目资格。 6 每学期的期初开展一次本科生科学研究训练项目的立项和本科生科技导师的遴选工作。每名学生每次只能申报一个训练项目,每名科技导师每次只能指导一个项目小组。每个项目小组的学生人数根据项目需要而确定,不宜多于10人,也不宜少于3人。 7 本科生科技导师制领导小组负责检查训练项目的落实和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学生和科技导师。 8 为保障训练项目的顺利开展,学院将统筹教育资源,提供必要的实验室、仪器、设备、试剂、计算机房等教学条件。 9 训练项目结题时,项目参加者应填写《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本科生科学研究训练项目结题表》,并提交一定形式的研究成果,如专利、设计图纸、仪器装置、研究报告、计算机软件、网站以及有一定理论价值和实际应用价值的调查报告、统计分析报告、咨询报告、学术论文等。 10 本科生科技导师制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审核提交的项目结题表和研究成果,通过审核后的项目方可结题。 11 本科生科技导师制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有关专家,每学年评选一批优秀的训练项目。学院将对优秀训练项目的参加者和相关的科技导师进行奖励和表彰。优秀训练项目的教学成果将由学院推荐申报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
七、本科生科技导师制专项基金的设立及学生科学研究训练项目的资助 1 学院设立本科生科技导师制专项基金,对学生科学研究训练项目进行资助。本科生科技导师制领导小组负责专项基金的支配和管理。 2 对于能够反映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办学特色和办学水平、对于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作用突出的项目,每个项目可获得300~500元的经费资助。 3 资助经费用于完成项目所需的图书资料购置、交通、实验、复印等各项支出,资助经费的使用方式为实报实销。 4 对于未能按期完成结题的项目,在取消项目资格的同时,也取消其相应的资助经费。 5 鼓励训练项目计划向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开放,逐步实现训练项目来源和经费资助多样化。
八、完成本科生科学研究训练项目的学生将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获得第二课堂学分
九、学院将把本科生科技导师的任职情况纳入到专任教师的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在本科生科技导师制实施过程中表现突出的教师,在评优时将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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